一、罐车维修改造及上装液改造
1、维修改造范围。(1)罐体整体更换,(2)罐体局部修复 , ( 3 ) 行 走 机 构 更 换 与 维 修 , ( 4 ) 零 部 件 更 换 与 升级,(5)管路、电路维修,(6)装卸系统更换与维修,(7)表面涂装、标志、标识及更新粘贴,(8)四轮定位。根据罐车的实际维修改造项目,双方进行全面评估,确定维修范围,制订维修方案。
二、罐车上装液改造
目前加液站在充装过程中不允许打开气相阀门,导致罐内气压偏高,尤其是高温季节,达不到设计充装重量。依据TSG R0005-2011《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及原设计,可对罐内机构进行改造,改装后可多装3-10吨。出具改造设计方案及第三方监检资料,承担改造责任,改造后车辆符合年检及全检要求。
三、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
双方根据维修改造方案,协商维修价格,约定施工工期,签订技术协议及商务合同。
(一)双方验车,移交维修改造手续,双方签字留档,结算全款提车。
(二)售后服务,维修改造后车辆,出厂后提供咨询,跟踪回访,继续售后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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